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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2期《現代教育通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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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出版要否官民溝通?
── 也談如何推動本港電子教學和出版
■
吳志華
乍看標題,定以為是黐線式的低級悖問,因為答案顯然是「yes」,連幼稚園的蒙童都 識打「✔」。但是看官且慢,此問乃基於香港現狀有所感而發,非若簡單是非題所可抉擇。
眾所週知,電子教學已是新世紀的大勢所趨,香港教育當局也時不時地作大聲疾呼。 然而,有關現狀卻令人費解。其原因之一,在於當局於下列兩界缺乏恆常、有效的溝通: 學校教育界,教育出版界。
首先說學校的電子教學。據近期的傳媒報道,學校校內的電子教學設施嚴重不足, 電腦軟件、硬件及網絡通道均未能應付電子化教育的需要。在此種現實下,僅作「雷聲大 雨點小」的號召,不啻揠苗助長或守株待兔。拙以為,教育當局應就此事專門派人造訪全 港中小學,把電子教學及設施狀況登錄在案。然後,制訂促進教學電子化的明確目標,向 學校分階段提供足夠的配套設施及各種資源,以助全港師生順利步入電子化學習的途程。 目標自然應有計劃分步驟地進行,唯從長遠來說,應有全港各區學校實現教學電子化的時 間表和重大要求( 諸如全部課室內桌桌有平面電腦等)。近期則應設立一套基本的要求及 準則,包括作業標準、操作模式、績效標準等,讓學校有所依歸,方便採購合適的設備。 制訂標準需顧及實際的教學要求,盡可能提供資金補助及技術支援,使學校在採購軟、硬 件的設施時, 能兼顧可持續發展, 不會因某種程式改變,而導致整套設備的大部更換乃至 廢棄。同時,教育局更應注重教師的培訓,容許學校為教師騰出每年部分教學時數,參與 電子教學的技能培訓。經過訓練後,教師應可利用資訊科技的協助,達致在課堂上以學生 學習為中心、學與教合作無間,並兼顧多元化學習、照顧學習差異、推廣探究式活動等要 求。為便電子化學習更能事半功倍,教育局還可為教師分期分批提供訓練課程,或派員到 校視察、指導。
其次,要談到課程發展和考試模式的重要性。教育局在推行電子學習的教學模式時,需 提供清晰的指引,並按個別科目說明電子學習如何對課程內容有效地施教,達到學與教的要 求,提升學習成效。另外,在現行的紙筆作答的考試評核模式下,不論是校內及校外的考試 都未能以電子科技解決,可能影响電子學習的最終成效。因此,課程涉及評估的部分亦需詳 加說明,令學校能用資訊科技,整體提升學生的學習水平。
上述兩點,涉及課程策劃及按指引施教的始終兩方面,然而其間的重要角色 ── 依課 程指引提供施教材料的教育出版界,卻最容易被忽略。一直以來,教科書出版業界均努力與 教育局保持密切的伙伴關係,秉承出版及供應優質課本給學校的主要目標。在電子教學的大 趨勢之下,教科書業界不顧經濟的壓力及成本的不斷高漲,堅持與時並進、繼續奉獻,除印 刷本教材外,額外提供電子課本等軟件乃至專用網站,這已是有目共睹的鐵一般事實。然 而,研發更高質素的電子教材,需要投放更多的資源、人力及技術。業界極需政府在政策上 及資源上的協助。另外,部分供研習用的科技尚未發展成熟,政府應協助業界掌握一些跨平 台的學習工具及技術,以助業界專注研發配合教與學的課程內容。政策也應制定執行方案及 時間表,使大家可按部就班地推行電子教材出版計劃,並盡快以公平及公開的原則建立「電 子教科書適用書目表」,令家長及學校有更多選擇,以配合電子書教學的發展。關於電子教 科書的技術規格、送審及出版諸多問題,教育出版業界殷切期望與教育局作進一步的交流。
誠如本文標題所示,教育當局與教育出版界的溝通至關重要、極需加強。本來,教科書 是教育局規劃教育政策時的重要諮詢對象,但過去某些人片面認為出版社是牟利的書商,完 全無視教育出版業界集合了無數教育精英,憑着教育理念和學術良心孜孜於教科書質量和相 關科技的提升。因此,一些重大的決策對教育出版界不是未準備就是遲遲不作諮詢,以致嚴 重影響到教材及教育的長遠發展。
當局現時正預備草擬第四個資訊科技策略諮詢文件,我們認為,政府應平衡教育政策 推行時各持份者的需要及引起關注。作為持份者之一的教育出版社界,理應獲得當局的深入 諮詢,包括納入有關委員會之內,深入討論各種涉及電子教學的議題,以便政策執行時更為 有效。
以上諸方面,若果有一孔之得,並如願獲得重視與改善,則本港的教育事業幸甚,香港 的莘莘學子幸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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