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發展議會去年年底公布小學中國語文課程指引,與1990年以來一直沿用的課程發展議會小學中國語文課程綱要,相隔足有14個年頭,物換星移,十四年來,教育也經歷多次翻天覆地的改革。然而,正如不同的教育範疇變革一樣,核心價值都是拆牆鬆綁,不再事事規管,改而重視教師專業知識及判斷。
新舊課程的差異
1990年的綱要清楚列明每年寫作次數、每級寫作文體百分比、每級寫作字數,每級讀文教材文體百分比、每級讀文教學的項目等,鉅細無遺,教師都不敢越雷池半步,怕會觸犯天條。今天這些都不復存在。在新的課程指引中,學習重點基本上按第一、第二學習階段分別說明,但較多部分的學習重點同時出現在第一、第二學習階段,教師處理兩個學習階段的同一學習重點,要根據學生能力選擇不同深淺的學習材料,教師因應學校情況、學生的學習需要和進展,靈活採用學習重點。所以,教師專業知識及判斷日見重要。
新的課程指引同時反映本學科的新發展:學生不用學習不同的文體,如說明文、描寫文、議論文,而是學習不同的表達手法,如說明、議論、描寫,領會不同的表達效果。說明、議論等表達手法和文學創作,也出現在第一學習階段,教師要有準確的判斷,進行教學。
新課程特色
其實1990年的綱要也有其可取之處,開風氣之先,提出中文科教學要有讀、寫、聽、說四個教學範疇,也重視課外閱讀,更有文言文教學,這些觀點仍歷久常新。而新的課程指引更拓寬及深化本科學習範疇,以讀、寫、聽、說為主導帶動其他學習範疇,一材多用,各學習範疇有機結合,相連互通,這些學習範疇包括文學、中華文化、品德情意、思維、語文自學。教師就同一學習材料(教材)設計綜合讀、寫、聽、說、文學、中華文化、品德情意、思維、語文自學等學習範疇的活動,讓學生在同一時段中兼容不同範疇的學習,同一學習材料發揮不同範疇的效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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