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署就中國歷史科修訂課程(中四至中五),在4月28及29日舉行了兩次諮詢會。中史老師踴躍出席,並發表了很多意見。我謹略作分析,以拋磚引玉,盼望同工同心協力,為改善國史教育而發揮彼此的力量。
修訂課程大綱包括:
甲、 |
1) 中國王朝政治
2)中國現代史(1912-2000) |
乙、 |
國史專題
1)臺灣政治發展
2)香港與內地的關係
3)民族發展
4)中央政體
5)儒學發展
6)宗教傳播
7)中外交通
8)飲食與居住文化 |
分析新課程的優劣
其設計針對舊課程臃腫繁雜的毛病,較具創意,教學內容也讓老師有較多選擇。
優點方面:
甲部「中國王朝政治」給人的印象本應是全面介紹和認識中國歷史的政治發展,可惜實際內容只涵蓋四個大課題,一、立國的關鍵及特點,下設兩個範圍:1)西漢及明;2)元及清;二、出現盛世的原因及概況,下設兩個範圍:1)唐太宗的政績;2)康熙、雍正時期的政績;三、變法自強的原由及失敗原因,下設兩個範圍:1)宋王安石變法;2)清洋務運動;四、衰亡的關鍵及特點,下設兩個範圍:1)東漢及唐;3)南宋及明。
課題的取捨為何?
相信不少老師會問:「中國歷代政治是否只有這個課題和漢、唐、宋、元、明、清這六個朝代才值得學習呢?」憑甚麼原則放棄了其他朝代如周、秦、隋呢?而「中國現代史(1912-2000)」範圍的爭議性也很大,為甚麼被學者公認為中國近代史開端的「鴉片戰爭」竟被排除出課程之外?而清末的改革運動,列強的入侵及「辛亥革命」的醞釀和爆發,竟也沒有包括在內。可能有人認為這些在中三課程已有,毋須再教。但我們都知道中三的課程是何等簡略,根本未能讓學生具備條件進行高層次的思考和分析。新課程建議的課題,只能供有較堅實基礎的學生學習。
下限是否該涵蓋至2000年?
另一方面「中國現代史」的下限為甚麼定於2000年?優點當然是使學生感到歷史的延展性與他們的密切相關,容易引起他們的興趣。但缺點卻是,我們難以判斷太近期事件的是是非非。如六四事件、釣魚台事件、兩岸談判、法輪功事件等,很多事件仍未蓋棺定論,而歷史教學的主要目的是對過去的事實進行探討和評論,而非對時事進行研究分析,兩者當然會有一些重疊,但不能沒有界線,否則學生便不是學習歷史,而是學習新聞、社會和政治問題了。故此這個下限是值得相榷的。
「臺灣政治發展」、「香港與內地的關係」的選擇問題
在「國史專題」方面,八個課題之中,「臺灣政治發展」、「香港與內地的關係」兩者只能選其一,也可以一個都不選,這是令人費解;我們既肯定這兩個專題的價值,為甚麼只能兩選其一,又可以容許一個都不選?這麼,課程小組的原意豈不是被浪費了麼?
國史專題選教措施容易頓失平衡
國史專題按規定只需選教三個,我們發現當中三項,即「中央政體」、「宗教傳播」和「中外交通」是舊課程也有的,如果我是一直任教中國歷史的老師,已經備好了課,相信不必考慮,乙部必然以這三項為當然之選,因為最輕省,冒險程度最低。何樂而不為?而另外的五項則乏人問津,這是可以預見的。若果不正視上述的種種問題,將來高中中國歷史教學便會出現嚴重的失衡,原本設計上的理念和理想也會歸於幻滅。這實在不是中國歷史課程改革之福。
我的建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