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字的對與錯有絕對的定論
語文是一種工具。工具是手段,而不是目的。那麼,只要達到傳情達意的效果就是「對」的嗎?當然不是。讓我舉個例子說明一下。
如果我殺一隻雞卻用一把殺牛的刀,雞當然是殺死了,可是因為刀太大,結果花的時間更多。你會笑我,說:「你真傻,『殺雞焉用牛刀』?」
因此,殺雞用牛刀,雞雖然被屠了,但是仍然是「錯」。原因是採用的工具要講求效率。如此宰法,效率太低。
香港曾有許多火鍋店(也許是為了突出火的威力)自做聰明地將「火鍋」改為「火 火咼」,這種「被大眾頻繁使用」的錯字,會不會「最後也將變成是對的」呢?筆者可以肯定的是:不合造字方法的「火咼」和將動物的窩當成煮食的鍋(寫成「火窩」),再多的人用,用再多時間,也不可能代替「鍋」;既然無可能代替,而「鍋」字已足夠達意,多一個只會累贅,因此「火
火咼」和「火窩」不可能變成對,只會如曇花一現般消失。
語文發展史上有一些情況是原本用的人少(但不是「錯」),後來用的人多並變成語文的一部分(不是「錯」變「對」)。例如語文發展史上用象形、指事、會意和形聲來造字,或一些詞語和成語意義發生變化。例如「慘綠少年」原指「穿淡綠衣服的少年」,後來人們把
它來形容「喜愛打扮、講究裝飾的青年男子」;又如「差強人意」的原意是「稍微能振奮人心」的意思,後來人們用來表達「某人某事還不錯,比較令人滿意」等等。這些新用法並不是像「火
火咼」般的錯誤,因為它們在字面上可以解為原意,亦可以解為發展了的意思。這絕不是「錯」變成「對」,而是為了生活的需要而發展語言。
也許有人會說筆者將接受的變化視為「發展」,將不接受的東西就視為絕對的「錯誤」。其實,問題的關鍵是如何區分「錯誤」和「發展」?可以這麼說:凡是符合語言發展規律的,就有生命力,就能生存和發展,否則就只能是錯誤,如曇花一現般消失。那麼,語文發展的規律是甚麼呢?
語言發展的規律
語言發展和文字演變的規律大致如下:
(一)不能破壞美感
其一是音樂美。任何語言文字給人的第一個感受是其抑揚頓挫的樂感。其二是和諧美。任何兩種性質不同的東西結合在一起,只有和諧才美。而和諧的關鍵在於「主次分明」,然後便會「相得益彰」。而相得益彰的先決條件是主次分明。以下面這一句為例:「倘若李廣將軍生在高祖皇帝的年代,萬戶候何足道哉?」這句話以白話文為主,在適當的地方加入一點文言,正如綠葉扶持紅花一樣,主次分明,相得益彰。如果把這句話的文言和白話用另一種方式放在一起:「使李將軍得遇高皇帝,對個萬戶候又算得了甚麼呢?」就不行了。因為前半句已創造出文言的整體氣氛,在精煉的文言氣氛中接上一句白話文,白話文就格外顯得累贅了。前一種結合是主(白話文)次(文言)分明,相得益彰;後一種結合主次不分明,因此不和諧了。
而港式中文,基本上是將粵語口語寫成書面語,卻採用大量白話文詞彙,因為這些詞的意思用粵語表達方言色彩太重或根本沒有書面形式。這種粵語語法加上白話文詞彙的港式中文,不但破壞了白話文和粵語的音樂美,而且,不分主次的結合,又絕無和諧可言。
(二)由繁入簡
白話文是一種書面語,基本上是持北方方言口語精簡和去掉方言色彩的結果。而近二十年來日益泛濫的港式中文,實際上只是粵語口語的書面紀錄,它與精簡原則背道而馳,不是倒退是甚麼呢?
(三)提高效率
正因為港式中文是「由簡入繁」,因此效率必然降低。此外,入文(變成書面形式)的粵語口語中,有許多詞語和白話文用同樣的詞語,意思卻不同。例如粵語口語中「暫時」有「目前」之意,但寫成港式中文後,以白話文的詞語理解,「暫時」並沒有「目前」之意,其意主要是「一段很短的時間」。讀者看到貌似白話文的句子,自然以白話文的詞語解釋為準,因此容易產生誤會。這樣的例子經常出現,因而降低了語言的效率。